「面對傷痛,請更有溫度地,尊重被害人及家屬的尊嚴與隱私」
先前,從 陳孟秀 律師 那邊得知,太魯閣事故的罹難者家屬收到來自花蓮地院的傳票,然而,傳票上收件人欄位,除了家屬本人的名字之外,竟然還印上了「罹難者的姓名」,強調收件人與罹難者的親屬關係。
這樣缺乏溫度的細節,似乎硬生生地刻意提醒家屬這起悲劇的存在,若收信的非家屬本人,信上的署名,甚至也等於是讓家屬們的悲劇與傷疤,被迫揭露在陌生人眼前。
其實,傳票上已經清楚載明了開庭事由了,實在沒有必要,特意在信封上印著逝去親人的名字。
對於這樣的做法,我立即向司法院要求,希望各級法院在處理被害人相關的案件時,應該更尊重被害人家屬的尊嚴及感受,能有更貼近被害人家屬感受的調整措施。
不久後,我們也收到了司法院回應。
目前,司法院已指示各級法院,應主動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在法院寄送刑事訴訟給被害人家屬或訴訟參與人時,信封上應避免顯示被害人的姓名,以此保護家屬的隱私,也避免他們受到二次傷害。同時也要求二級法院利用視導下級法院時,促請下級法院應注意被害人保護措施。
我們樂見司法院積極的作為,能夠即刻調整,往更有溫度、同理的方向前進。
先前,我參加台鐵罹難者家屬懇談會,在簽到時,竟然看到簽到簿上列著的,是罹難者的姓名,當場的工作人員還要求家屬在這些名字後,簽名、報到。
這樣毫無同理心、毫無溫度的作法,真的不應該再出現了。
我要呼籲行政院,請負起責任,往後在面對犯罪事件帶給人民的傷痛,應該用更有溫度、更同理的方式,尊重被害人及家屬的權益、尊嚴與隱私。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9萬的網紅觀點,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主持人:陳揮文 節目時間:週一至週五 18:00 - 19:00 ◎節目內容大綱: 第一段: 一,司法院長:國民法官是最有感司改 二,政務委員:若終身監禁 支持廢死增 三,接姐下班無辜遇害 檢警今解剖遺體 四,法務部長:第一時間啟動犯罪保護 五,報告部長 第一時間被害人已經死了 六,被害人父...
司法院 各 級 法院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 #屏東 #超商 #社區治療 #司法 #報導者
司法院 各 級 法院 在 王定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務部終於發現問題了,雖然很多共諜案因為發生在修法前,舊的國安相關法律相對較輕,但是很多承辦檢察官甚至求刑更輕,或是率爾輕縱,處理賣國案件比賣凶宅還要輕,讓台灣人民傻眼、憤怒!
法務部把國安案件提升至二審承辦、強化國安認知教育訓練,能夠讓較有經驗、資源集中、手上案件較少的二審承辦,是個好的開始,期待能有「指標性案件」展現給國人檢視。
法務部看見問題了,法官和司法院呢?法官和司法院呢?法官和司法院呢?
法務部昨天拋出「把國安案件層級拉升到二審」的想法。事實上,法務部已著手檢察官的職前及在職訓練,強化對國安案件的認知,高檢署也成立「國安案件審查機制」,各檢察機關則成立國安連繫平台,專責國安案件。
司法院 各 級 法院 在 觀點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主持人:陳揮文
節目時間:週一至週五 18:00 - 19:00
◎節目內容大綱:
第一段:
一,司法院長:國民法官是最有感司改
二,政務委員:若終身監禁 支持廢死增
三,接姐下班無辜遇害 檢警今解剖遺體
四,法務部長:第一時間啟動犯罪保護
五,報告部長 第一時間被害人已經死了
六,被害人父親悲憤 盼國家給一個公道
七,疑高人指點 兇手試圖脫罪拼減刑?
八,兇手妻打電話報警 自首? 投案?
九,牽拖精神鑑定 連無期徒刑都免了?
十,1999、2017 司改國是會議再開?
第二段:
一,桃色緋聞第六天 民眾黨主席公開信
二,更多情緒是慚愧 柯令文化局檢討報告
三,一意孤行用張益贍六年 柯難辭其咎
四,北市議員早質疑酬庸張 柯紋風不動
五,應該寫檢討報告的 其實是柯主席
六,文基會預算流向 說好的公開透明呢
七,北市議員戰力有限 張案恐不了了之
八,垃圾不分藍綠 柯跟藍綠相異幾希
九,用刀叉吃人肉 柯與財團眉來眼去
十,學姐性騷擾案真相? 柯有無包庇?
第三段:
每日一句2020-0317
禁止外人入境? 陳時中:幾乎了
狗吠火車2020-0317-247-2侯友宜防疫
禁高中師生出國 侯發起中央跟進
假一級開設 真二級指揮 時中難為
超前部署?各自為政?一線之隔
疫情嚴峻 總統是否發布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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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 各 級 法院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釋字784 #學生可以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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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45 學生被記過為什麼要釋憲?
02:33 學生以前不能告學校?
04:18 反對釋字 784 的人怎麼說?
05:19 支持釋字 784 的人怎麼說?
06:24 我們的觀點
07:56 提問
08:31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羊羊
|腳本:羊羊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永鴻
|剪輯助理:絲繡 & 范范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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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釋字第784號解釋:http://bit.ly/2S5BEb0
→ 張〇〇案聲請書:http://bit.ly/2r35G3Q
→ 傅如君案聲請書:http://bit.ly/2S7CBiP
→ 釋字784號解釋:每位學生都有訴訟權:http://bit.ly/34ynTnE
→ 784號解釋文的五件事:http://bit.ly/2r86EMk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4號解釋摘要-各級學校學生之行政爭訟權案:http://bit.ly/2SaOiFk
→ 【釋字784】推翻釋字382!不只是退學,學生只要權利受侵害就可以救濟?:http://bit.ly/2sH620I
→ 法律白話文》校園裡的翹翹板: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http://bit.ly/35zRluT
→ 學校裡的特別權力關係,有多特別?:http://bit.ly/38RPCmw
→ 釋字第684號解釋:http://bit.ly/2M8PFRd
→ 釋字第382號解釋:http://bit.ly/2PyNmJu
→ 台灣報 王瀚興/釋字784號是鬆綁學生訴訟權 還是貓放老鼠? 百家樂:http://bit.ly/2S3vF6r
→ 「釋字784是在哈囉?」學生的訴訟權,不會讓教師不知道怎麼教:http://bit.ly/2rXkGAN
→ 大法官釋字784號 教部:更能保障學生權利:http://bit.ly/34uTC95
→ 法院介入、教官退出 釋字784後 誰護校園秩序:http://bit.ly/2tv0qa8
【 延伸閱讀 】
→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臉書貼文:http://bit.ly/2M5DSDp
→ 【極憲解析】特別權力關係何時才能掃進歷史的塵埃?(釋字第736號解釋評析):http://bit.ly/2EtaLF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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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 各 級 法院 在 瑩真律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原來法官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
在大家心中的法官形象,
總是環繞著莊重、嚴肅、專業的氛圍,
或許在有些人的心目中,
法官如同歷史古裝劇那般是個手掌生殺大權的職業 (開~~鍘~~~~)🔪🔪,
再加上平常也鮮少有機會得知法官們的日常,
更因此蒙上幾層神秘的面紗!
究竟……
最神祕也最令人期待的重量級職業——「法官」本人來啦~~~
到底法官們的日常都面臨什麼樣的困難與挑戰呢?
在法官的面前,各式各樣的說詞、證據……等等
猶如放在天秤的兩端般,究竟是真是假、孰重孰輕?
難道……法官們真如媒體上所報導的都是「遠古恐龍」🦕?!
在影片中,《律師說真話》將帶給大家滿滿的大……法官(誤XD)
快跟著瑩真律師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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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影片之後自己對於「法官」的印象有沒有因此改變呢??
無論有沒有都歡迎大家在底下留言告訴瑩真律師關於你的看法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