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128新事實新證據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行政程序法第128 條增修第3項規定 的評價 一、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於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變更者。 · 二、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者為限。 · 三、其他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