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或機關團體酬勞其員工特別休假日未休假加班工作之特休獎金,依內政部 74 年 3 月 22 日(74)台內勞字第 294374 號函釋,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規定,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且同法施行細則第 2 條及第 10 條,關於平均工資之計算及工資中非經常性給予項目中,均未將其排除於工資外,因此於計算平均工資時,自應將特別休假工資列入一併計算(最高行政法院 85 年度判字第 3005 號判決意旨參照)。亦即勞動基準法就工資之定義,主要係為確保勞工對於以勞動交換而得之報酬,不受不當苛扣或積欠,以保障勞工權益為目的。不休假獎金係屬加班費性質,自應列為申報投保薪資之項目。
(以上引用自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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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網路交易大稽查 你.準備好了嗎?🕵♂
還記得之前鬧得沸沸揚揚 #15歲翹家少年臉書網拍年銷千萬遭國稅局補稅75萬的新聞嗎?你以為這只是特例? 做網拍銷售額沒這麼多不用擔心查到自己? 年關將屆國稅局將對網路交易進行全面查核,你.準備好了嗎?
現今網路交易無所不在,尤其網路交易已兩年被列為稽查漏稅重點項目。凡銷售勞務達4萬或銷售貨物達8萬者皆須依法登記繳稅,讓我們來看這波查稅,查的是什麼?怎麼避免收到超大的補稅稅單
國稅局今年重點要查兩類賣家
一、透過臉書粉絲團、LINE群、Yahoo購物中心、
PCHOME商店街、蝦皮拍賣、旋轉拍賣、91APP或其他APP等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熱門店家。
二、透過「日租網」或「網路訂房平台」銷售住宿的房東
主要稽查方向 : 今年度,將加強查核網路交易個人或營業人是否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逃漏營業稅, 或是營業人假借個人名義銷售貨物或勞務,以規避查核等情事。 例如企業戶都開始利用網路拓展業務,卻是以個人名義開店,以規避稅務查核,這類型就會是國稅局加強關注的對象。
而以現在每年越來越多的網拍族則更要留意,隨網拍頻率、每月銷售額及銷售目的不同, 報稅方式也不一樣;兼差族則得注意收入屬於哪類所得類別,屬薪資跟屬稿費,計稅方式也不同。
網路銷售可分成三種型態
一、是個人出售身邊二手物品,如舊衣物、家具及自用小客車。
二、是個人非經常性的在網路銷售營利。
三、是明顯以營利為目的,採進貨、銷貨方式經營網路銷售。
北區國稅局解釋,除了出售二手物品不用繳稅,其餘兩種型態都要報稅。假設民眾非以營利為目的,只是偶爾在網路上銷售物品,或是以營利為目的,但每月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下,報稅時以銷售收入的6%作為一時貿易盈餘或營利收入,
併入綜所稅申報即可。(惟銷售額超過8萬、未達20萬元者,須另辦營業登記。)以下我們用圖表表示,不論是買賣或是勞務達到銷售額8萬以上,或是提供勞務超過4萬以上就需要辦理營業登記。
舉例來說,小美網拍經營得有聲有色,年銷售額1年250萬元, 扣掉經營成本費用,年所得50萬元。今年5月報稅時, 得繳4.25萬元的營所稅(50萬乘以17%再除2),個人綜所稅部分,則得列報45.75萬元的營利所得。 但若以營利為目的,且月營業額達20萬元以上,就得比照獨資合夥事業報稅。 網拍賣家須先以實際所得(銷售額-成本費用)乘以17%的一半申報營所稅, 再以實際所得減掉營所稅已繳稅額的餘額,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
一、銷售勞務達4萬或銷售貨物達8萬者:
建議馬上辦理營業登記
二、若是不清楚營業登記是要辦理『商號』、『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建議趕快找合格會計師請教。
三、不知道哪裡可以公司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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