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宇分享台灣外交軍事相關消息…
Senate Armed Forces Committee votes to deepen US-Taiwan defense ties美國參議院軍委會通過總額高達七七七九億美元(約廿一兆九九五一億台幣)的「二○二二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FY 2022 NDAA)」;法案內容包括深化台-美國防連結等。
根據參院軍委會NDAA2022法案摘要,其中與台灣有關的內容包括:
1. 要求美國國防部長提供能讓台灣具備不對稱戰力的評估、並協助台灣增進此能力的具體計畫。
2. 在印太地區的章節,法案呼籲美方維持足以嚇阻中國單方面改變台海現狀的能力。
3. 要求國防部長針對如何強化美國國民兵與台灣合作的可行性與適當性向美國國會進行簡報。
4. 要求美國政府應針對增加與台灣間的防衛合作可行性進行評估。
5. 要求行政部門,針對美國國防部在嚇阻與回應中國以武力改變台海現狀上,美國防部所做的努力,對國會進行簡報。
策略上…美國政策是美軍應維持足以阻止中國對台灣造成「既成事實(fait accompli)」的能力,以嚇阻北京用武力單方面改變與台灣之間現狀。
程序上…法案仍須經參議院全院表決通過,並等待眾議院版本出爐,若參、眾兩院通過版本不同,法案須經過兩院協商最後版本,並各自表決通過後,才會送交總統簽署後生效。
眾議院軍委會預計在九月一日對眾院版法案進行審理與表決,通過後才會交由眾議院全院表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竹議事風雲錄(2)染白色恐怖 #違法審提案竟然有 #時代力量 #竹市議會聯合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權 #議會審提案在場「議員只有五名」 #議會審提案「依法需經討論程序」 #每一個議員的權利都一樣大 #竹市多位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 新竹市議會第十屆市議員自本報導於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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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警界高官一整天下來的「新聞運作」非常精采,
相信只要有讀一點書的讀者們應該也都可以識破「警媒關係」的生態了。
(警界高官連打疫苗都可以找媒體大報特報,那在疫情爆發之前怎麼不先未雨綢繆打疫苗?)
其實只要有點衛教常識的人都知道,疫苗需要打幾劑、今天打了第一劑疫苗以後要過多久以後還要打第二劑、完整施打以後多久才會出現保護力,不是說你打完第一劑後馬上就練成「百毒不侵」,
更重要的是,不管你是不是打了疫苗,都要 #避免無謂的群聚。這根本就是有大腦的人就該有的常識。
有學過警察學與行政法等法規的人也都該知道,「臨檢」和「行政協助」的分野在哪裡,更該知道警察權的界限。
政府對於人民的營業自由做出限制時,自然該有相應的完整配套措施、紓困或補償方案,而不是濫用警察權、把警察誤當成衛生主管機關,來達到「實質限制」的效果。
親愛的:打了疫苗以後,還是不應該 #亂衝績效、#帶同媒體群聚拍片 唷!
疫情中,不宜做不必要的移動,那就宅在家裡讀書吧!
在書裡,可以找到很多問題的答案:
「包著虛假糖衣的毒
只要有跟媒體打過交道的人都知道,無論是什麼事情、無論是誰,一旦被媒體抹黑,之後要澄清就是登天難,這正是媒體報導之所以可畏的原因。
媒體報導具有毀滅性的力量。司法機關長期處於動輒得咎的困境,必須耗費很多心力來處理「媒體互動」的問題。臺灣媒體掌握了民眾資訊源,再加上長期追求點閱率、「獨家」,出現了部分罔顧新聞倫理的行為,導致媒體已經不只是「第四權」,而是所有機關都畏懼的超大權力。
手握這股力量的媒體需要第一手新聞,因此要與政府高層(也包含司法高層、警政高層,例如法院與地檢署發言人、警局公關單位)、政治人物「打好關係」,政府高層與政治人物也要仰仗媒體手握的輿論力量,或至少不要得罪媒體,於是不管是檢察還是警察體系,都希望和媒體保持「互利共生」的關係,漸漸地,這種關係愈來愈扭曲,最後甚至成了機關高層進行派系鬥爭的工具。我們在前述章節提到,警察要戰功、檢察官要表現,而最能彰顯出這一切、最能讓自己在上層面前嶄露頭角的,就是負責的案件上電視、上新聞了。
記者如果想要掌握公務體系新聞,就要在體系內「有管道」,而為了打通管道,就必須向體系高層「示好」,前一章提到的辦案「英雄」就在這種背景下誕生。
媒體為了套交情,會用傳媒的力量替警方做宣傳、捧紅一些高層指示的人物。如果這些人真的是值得嘉獎也就罷了,偏偏只看績效的高層捧的常常不是好貨,例如曾任職績效戰區,因半年內破五十案受表揚,並被媒體封為「鷹眼帥警」的某員警,在被捧成下一代新星後不久,卻先「因故」被該分局督察組調離現職,後來更遭民眾檢舉「騎乘公務車載女友,途中與民眾發生糾紛後竟無故盤查民眾」。事件上網公開後,該員因此被記過處分。明眼人肯定能看出,該員警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破這麼多案子,可能是吃了專案績效大力丸「衝鋒陷陣」出來的結果,執法的程序應有許多可議之處,這樣的員警遲早要出問題,但警方高層不謹慎思考他的高標成績怎麼來的,還把他當執法成效極好的活招牌,做成美美的新聞讓大眾看。
與媒體相互為用的造神運動還不止於此。......」
- 摘自:《#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第218-219頁,第三部 媒體幻象- 第九章 失控的第四權- 包著虛假糖衣的毒
編編防疫提醒:
不管你在北中南東還是離島,都請減少不必要的群聚活動,網路書店或電子書會是你宅在家裡的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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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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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程序 法 章節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新竹議事風雲錄(2)染白色恐怖
#違法審提案竟然有 #時代力量
#竹市議會聯合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權
#議會審提案在場「議員只有五名」
#議會審提案「依法需經討論程序」
#每一個議員的權利都一樣大
#竹市多位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
新竹市議會第十屆市議員自本報導於今年(6月1日)已報導「竹議事風雲錄1」之無黨籍議員田雅芳,因議長許修睿藉擔任主席時,不准田雅芳發言及邀請竹市府官員質詢,認顯已侵害議員的職權而至「台灣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議長許修睿。
該案尚在審理當中,竹市議會竟又發生「聯合在場議員霸凌田雅芳,不讓田雅芳對提案發言」,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理喻的違法行爲」。
對在場的議員竟配合議長許修睿的霸凌行為,形容是在「議會民主殿堂」有史以來,從不曾出現的「白色恐怖」事件。
由議會直播影片看到,議會在場的各黨派議員,為了在審提案時不讓田雅芳發言,竟以「舉手表達提案應照案通過,再由議長詢問在場議員附議並說已全數通過,接著宣告該提案不經討論,照案通過」。
各黨團聯合以違法審提案的方式審議,時代力量黨團竟名列其中,尤其舉手配合的更為「以台大法律系當選的香山區議員廖子齊」最讓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思議的議會大團結,卻已錯失議員監督市政的能力,形同「府會大和解」以往市議員為人民把關,「以犀利的問政質詢市政」看來已蕩然無存。
在地報導「竹議事風雲錄(2)之白色恐怖」-記者徐榮域風城報導
🗣新竹市議會於109年8月召開第十屆第11次臨時會審竹市府提案時,因在場議員僅有五位,議長卻宣布開會,遭在場議員田雅芳依「議事規則」審理提案規定,要求議長「清點人數」,進而引起審議竹市府提案後續之波瀾。
竹市議會當天所排定議程為審議市府提案及議員提案,按議事規則,秘書長之公職應先確實清點人數,達法定開會人數(應達半數即17人以上)方得以開會;但當時在現場議員僅5位。
據本報導採訪 議員田雅芳說,當天排定審議市府提案,但因議場內議員僅有「無黨田雅芳、時力林彥甫、綠黨劉崇顯、國民黨吳青山、顏政德」5位,田雅芳因此提出要清點在場議員人數。會議主席即議長許修睿,不僅搞不懂議事規則,竟堅稱已達法定人數,更頻頻以錯誤的規則,想迫使田雅芳無法依規清點人數,但在田雅芳搬出議事規則後,議長還喊出議會法治想讓田雅芳知難而退,不料議會法治所解說的議事規則,皆證明田雅芳依規而行,議長應按程序清點人數。
進入清點人數後,因人數不足,議長依規本應宣告散會或改為談話會,但議長卻讓議事組以廣播、聯絡未到場議員進議事廳,更有議員李國璋提出休息十分鐘等拖延手段,最終才讓在場議員人數達法定開會標準。
田雅芳要求清點人數,引起後來趕來議會的其他議員不滿,竟出現時代力量、國民黨及民進黨等黨團,大聯合夾擊田雅芳。
其中有議員不僅說出議員開會出席僅要以簽到為主、審議提案田雅芳不能討論意見等嚴重違反議事規則之離譜舉止。
#田雅芳說這樣的行為其已喪失身為議員職權,應負核實審查提案的天職責任。
🙅🏻♂️國民黨團後再聯合各黨團擇以人多的姿態,不讓田雅芳針對提案發言,違法讓提案不依正常程序(宣讀提案內容➜經過討論➜才能表決),而是讓各黨團議員輪流舉手,直接將提案霸道通過,田雅芳說對身為議員的職權感到遺憾。
田雅芳又說,民眾可以從當天議會直播影片中,看到開始審理提案時,議長連續幾個提案,在僅有田雅芳舉手要求發言時卻被無視,甚至在田雅芳為捍衛議員基本的發言權而提出「權宜問題」時,議長不僅還用錯誤的議事規則,詢問在場有沒有議員附議;沒有人附議而不讓田雅芳發言在前,後更做出「還要給田議員發言嗎」等失去公立超然立場之舉止。
但在田雅芳提出依照規定,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後,議長又腦羞大喊叫議會法治解釋條文,經議會法治宣讀的議事規則,又再次證明田雅芳依職權依規而行,議長只好裁定田雅芳獲得發言權 。
田雅芳又說,當田雅芳正在發言時,(西區)議員陳治雄竟在無主張事由下舉手要求發言,議長竟錯誤的讓陳治雄議員發言,完全忽略前面議會法治已清楚解釋「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之規定, #陳治雄議員竟仍大言不慚的說出錯誤的規則(表示權宜問題需要有人附議),還當民主殿堂上自編法條,強調若無人附議田雅芳的權宜問題,議長卻裁定田雅芳可以發言,以後就亂了等離譜主張後,議長明知陳治雄所言為錯誤,竟仍附隨,隨即詢問在場議員有沒有人要附議田雅芳所提權宜問題,讓田雅芳直呼真是荒謬至極,顯然不太了解身為議員的基本職權。
📑據本報導了解歷屆當選議員名單,陳治雄擔任議員已第二屆了,應對議員職權及議事基本規則用心閱讀了,不應該在其位不謀其職,在地方的立法機構議事殿堂上,說出錯誤的議事規則,恐讓之貽笑天下。
田雅芳最後說,當天在雅芳主張「清點人數」後最令人震驚的是,時代力量、國民黨、民進黨等黨,在新竹市議會開議有史以來,第一次跨黨派大團結,竟是為讓田雅芳無法針對提案發言之離譜行徑,更以違法方式,讓審議提案不經討論的程序,各黨團輪流舉手直接違反議事規則而強行通過。舉手強行通過提案的議員有「時代力量廖子齊、國民黨陳啟源、吳青山、李國璋、陳慶齡、張祖琰、民進黨鄭美娟、曾資程」等人,其中藍綠兩黨不乏資深議員,應該不會不懂議事規則的,讓田雅芳只能無奈頻頻搖頭,直呼這些議員的舉止,公然在民主殿堂上顛倒議事規則,恐忘了往後要對自己的「政治行為」負責。
👀本報導採訪後所持觀點:
對於這些因受民眾肯定後,而當選議員但卻未盡議員職責,全國人民尤其新竹市民應該要透過議會開議直播系統,好好檢視一下新竹市民選出來的議員,有幫人民把關、監督市政及為民請命嗎?
尤其身為人民期待的時代力量中不乏法律人才,甚在每次競選時皆以清廉形象自居,而深獲選民青睞,但前主席徐永明,卻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已於日前遭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新竹市香山區以法律系參選議員 #廖子齊竟違法配合國民黨團審議竹市府提案。觀看時代力量每當競選時所號稱「公平正義、制衡藍綠」之宣誓,現在看來似極為諷刺。
民眾應該要看清楚新竹市議會每一次的開議直播,好好檢視你們選出來的真的是「時代力量」的力量?大聲表達你的權益,別再漠視人民監督的權利!
藍綠兩大黨執政長期政治分贓早令新竹市民不信任,而使得第三勢力-時代力量突破重圍,在第一次參選新竹市議員即獲得3席議員,而得以獲成為一政黨團。
但成為可以跟藍綠兩大黨得利用政黨協商的一環,卻枉顧人民所託,時代力量三位議員裡,甚至是有台大法律系背景的議員廖子齊,卻為了不讓田雅芳為人民把關,選擇和藍綠兩黨合作以違法程序來霸凌田雅芳,如此是時代力量應有的作為,讓人覺得與人民期待以第三勢力制衡藍綠,看似已失其使命及意義。
呼籲全國人民尤其是新竹市民,請睜大眼睛看清楚且大聲表達人民的權益,別輕易漠視公民監督的力量。
以下為本報導查詢議會相關之議事規則,供全國民眾公評⋯
⭕️會議規範
第七條「清點人數」
會議進行中,經主席或出席人提出數額問題時,主席應立即按鈴,或以其他方法,催促暫時離席之人,回至議席,並清點在場人數,如不足額,主席應宣佈散會或改開談話會,但無人提出數額問題時,會議仍照常進行。在談話會中,如已足開會額數時,應繼續進行會議。
第三十二條(動議之附議)
動議必須有一人以上之附議,始得成立。主席對動議得自為附議。各種會議,對附議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下列事項不需附議:
(一)權宜問題。
(二)秩序問題。
(三)會議詢問。
(四)收回動議。
第四十六條(討論之程序)
內容複雜或條文式之議案,得先就全案要旨,廣泛交換意見,其次分章分節,依次討論,每一章節,應逐條逐款,順序進行,俟議案全部討論完竣,最後再將全案舉行表決。
影片點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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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今年準備要考國營政風,考科裡面唯一沒念過的是行政程序法
經過補習班說明行政程序法是包含在行政法裡面,而補習班並沒有針對
行政程序法特別開一門課,所以只能自行找書籍自修。
爬了板上文章推薦有林清跟林葉,另外也在網路找到賴老師針對測驗題
出的函授,不過目前缺貨中。
想請問各位:
1.行政程序法準備方式是專讀程序法章節就好了還是也要從頭唸到尾?
2.只針對程序法這部分,哪個老師的書籍比較推薦?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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