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的單位業務質詢,我主要針對於「機車停車位不足」、「光復路清大客運站造成的交通隱患」、「占梅路單行道的問題」以及「長輩關心的活動中心收費問題」向市府提出改善的要求,以下為簡要的質詢內容,讓關心這幾項議題的市民朋友參考,如果你也對其他議題有想法或建議,都歡迎留言或私訊給我,可以互相討論分享,一起來提升城市生活品質!
一、『整併之後市民活動中心的收費問題』
很多人不太了解到底市府整併里集會所變成市民活動中心的用意,那用意當然是公平的讓大家都可以借活動中心來使用 ,我在基層跑行程的時候,收到很多長輩的投訴和不滿的情緒,整併之後對里民影響最大的就是收費問題。
我對於整併活動中心其實是非常認同的,讓大家都可以借的到、用的到,這是好事。但是對於收費標準,我希望民政處可以降低收費,因為我認為市民活動中心是一個里的核心,是一個可以凝聚人與人之間最有溫度的地方,社區民眾能夠一起參與各項活動,也可以強化地方情感。活動中心除了讓里辦公室、團體辦理各種節目活動以外,如果可以讓更多里民願意進去使用,就像我們三民里桌球班、唱歌班,那這會讓活動中心這個場地更具意義。
所以我希望市府未來在整合的過程中,評估的重點是要將「如何維持活動中心與里民的在地情感連結」考慮進去。
「活動中心是在地社區的核心,但人更是活動中心的核心」要有人願意使用,活動中心才有整併的意義!
『我也再次強調希望民政處可以降低收費』
🔺民政處回應:未來會因應里民的需求做滾動式的檢討。
二、爭取關埔地區『占梅路單向道改為雙向道』#竹科悅揚住戶通行權益
因為影響人數非常多,所以我利用質詢時間來向市府說明一下廣大住戶還沒住進去就開始擔憂的事情。
占梅路設置成單行道,對慈雲路交通流量的衝擊真的沒有影響嗎?這個問題我請教過交通處也請教過都發處,到目前都沒有一個很好的回應,就是它為什麼會設成單行道?又或者為什麼他不能變回雙向道?
竹科悅揚是滿大的社區,總共有974戶,住進去的住戶大多是園區就業的小家庭,假設一戶1~3人,平均就是將近兩千人,而社區的汽機車停車格總共就有2031格。除了竹科悅揚進住後新增的車流,另外還有富春居這個社區目前已經陸續入住,582戶、777個車位,其中有189個車位是開放車位,也就是說除了住戶之外也會有其他的民眾使用。
占梅路單行道影響的不只是住戶,還有每天行經慈雲路的龐大車流,這會加劇塞車堵在慈雲路的狀況發生, 住戶向1999陳情的一個記錄,最終也沒有得到交通處的回應,只有在108年收到一張改成單行道的公文就改了,大多數的住戶都不理解也不太能接受這樣的結果,雖然在明年一月才會開始入住,也尚未成立社區管委會,但是住戶群組已達900多人,每位住戶都很關心單行道帶來交通上很大的不便,這件事情關乎上千個家庭。
所以我請交通處一定要好好的審慎評估或開放試行,讓大家都有機會、公平的達到交通需求平衡。
🔺交通處回應:交通處承諾會重新評估關埔特區交通流量評估,做出相應的改善。
三、『光復路清大客運站地點 遷移或退縮』 #嚴重影響機車行車安全
這個路段幾乎是每個騎機車的人都會說真的是超危險的地方,但它的問題就是一直存在。
我播放了一個公車站的日常影像,短短的時間就拍到很多驚險的畫面,機車、腳踏車因閃避公車而與車爭道!
我問市府,這麼危險的路段為什麼沒辦法改善?一直以來陸陸續續的都有接收到民眾的陳情,認為這個路段非常危險希望市府能夠來解決,他們每天都要膽戰心驚,市民唯一能解決的辦法就是祈禱今天騎車經過的時候,公車剛好沒有停在那裡。
也提出了近三年公車站前的車禍次數,前年107年A2兩件A3四件,去前108年A2三件A3三件,很慶幸這幾年都沒有發生A1的重大事件,我想這也是讓這個轉運站一直沒有積極改善的原因之一,但是,難道要等到發生嚴重的A1事故,再來正視新竹市的機車路權嗎?
我請市府回憶今年三月發生在民生路因為違停導致機車騎士當場死亡的事件,以及聯想一下清大客運站的位置,這跟違停的差別在哪裡?
最後我請交通處能夠正視機車騎士的路權與安全,於是我提議客運站遷移或是與清大協談用地讓客運站退縮,並且請交通處給我一份關於光復路客運站的一個「短期改善規劃」以及「長期改善規劃」。這也是我們市民朋友非常想知道的訊息。
🔺交通處回應:承諾會後會給我一份短、中、長期的改善計畫。
#相信市民們也很想知道改善計畫 #收到後我會放上臉書讓大家一起了解
四、要求市政府『廣設機車停車格』
我認為許多的市民不是有意要違停人行道,實在是停車位太難找了!
也許因為新竹市腹地小的關係,新竹市平均每人享有的道路面積只有13.23平方公尺,比台北和新北好一點,但我們和他們不同的是,新竹市並沒有像台北擁有成熟發達的大眾交通系統,所以新竹市民的確較仰賴汽機車來通行,每一千個人就將近600人擁有機車。
推動人本交通是現在很重要的事情,但前提是必須要實現「機車停車管理」,只有將機車停放問題處理好了,人行環境才有機會優化。
在腹地小的城市,大家移動時又仰賴汽機車,市民機車的停放問題,其實就是當前政府應該要努力解決的事情。
然而,新竹市機車有26萬3448輛,另外還有大量的外縣市移入新竹工作或求學的車輛,實際的車輛比登記的數量還要多很多,而新竹市機車停車格只有1萬9663格, 這個數量實在是無法滿足新竹市民機車停車的需求, #所以我建議交通處未來應該要來努力找地方來設機車停車格,像是在巷弄內增設路邊停車格、路外停車格、在足夠寬敞的人行道改設「避車彎式停車格」。
機車停放問題不僅攸關新竹市民的生活品質,也是攸關人行道品質的重要因素,雖然有議會同仁提議先進的取締方式來減少機車騎上人行道的違規行為,但我認為,警察取締絕對不是一個建構人本交通最根本的方式,希望交通處真的能來評估全市街道,統整之後做出一個在各區增設機車格的計畫。
🔺交通處回應:人行道有重整的部分一定會做避車彎式停車格,把機車跟行人的動線分隔以保障安全,目前市區十八條騎樓整平的部分也增設600多格機車停車格。
#光復路清大客運站 #增設機車停車格 #避車彎式停車格
#占梅路單行道 #竹科悅揚 #新竹市市民活動中心
新聞連結🔗 新竹市機車數與停車格比例嚴重失衡 鄭美娟要求市府重新檢討 - 生活 - 中時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110005125-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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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常見問答集】
住在社區、公寓大廈的你,想必碰過不少社區住戶之間的問題與爭執,總是有些鄰居製造麻煩、總是有公設被弄壞、總是有莫名其妙的規約說「這不能做、那不能做」。今天整理一些常見的問題,告訴大家法律上能怎麼處理。
🎸堆放雜物在車位、走道
你是否曾經在回家的時候,看到「走廊」滿是鄰居的雜物、私人物品?
這其實是違法的行為。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住戶不能在開放空間、樓梯間、共同走廊等處堆放雜物。一方面是確保逃生與防火,另一方面也是確保公用處所不被單一住戶占用而影響全體住戶使用,如有違反,各地政府可以對違規住戶開罰4-20萬元的罰鍰。因此,你可以先向管委會反應,透過內部解決;如果沒有結果,再尋求外部介入,讓政府直接來開罰。
比較複雜的是「停車位」堆放雜物的問題。
停車位根據建築時的規劃,有「共用部分」與「專用部分」的差異,簡單來說,就是「大家的」與「自己的」。
在自己的地方放雜物,原則上別人不能多說什麼,因此要處理停車位堆放雜物的問題,就比較仰賴社區的規約,來限制個別住戶的使用方式。
(之前我寫過關於社區停車位的問題,你可以參考: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Guitar/posts/1530188467066574)
🎸鄰居菸蒂亂丟、菸味飄散
不管是樓上樓下還是左鄰右舍,如果有人抽菸,其實菸味都很容易飄散到自己家中,更離譜的是有些人在公共區域菸蒂亂丟,還會直接丟到你家陽台,每天安心的家變成菸味工廠,實在很惱人。
我國法院曾作出判決,認為人有「居住安寧權」,享有不受菸味飄散自己住宅的自由,有幾位受菸味所苦的住戶就向法院提告請求抽菸的鄰居賠償,最後成功勝訴並禁止鄰居抽菸。
如果你真的被燻到受不了,向對方反應以後也沒用的話,或許直接起訴才能讓對方知道怕。
(之前寫過的完整文章分析在這:https://law.medpartner.club/neighbor-smoking/)
另一個辦法是直接要求社區訂立「禁菸規約」。
在效力上,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所有住戶都有遵守租約的義務,不管是房屋永久所有人或暫時租屋人都是一樣的,如果有禁菸租約,就可以約束住戶。
住戶違規時,雖然不能像堆放雜物的問題一樣請政府介入,但法院有時也會同意規約採取的「處罰手段」,例如罰款,允許社區內部有自治手段。
(類似判決可參考臺北地院107年度訴字第1005號民事判決,停車管理辦法的相關罰款)
其次,規約其實代表的是社區住戶的意志,假如社區的大部分人都不喜歡菸味、抽菸,還訂了規約要求禁菸,我覺得這樣的輿論壓力也許比起罰款來說更有力。
🎸規約怎麼訂?可否處罰違規住戶?
上一個問題也衍伸到「規約可以怎麼訂」。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社區每年至少要開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就是常聽到的「區權會」,除了選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的成員以外,還包含社區規約。
原則上,要超過3分之2的住戶出席,並超過出席人數4分之3的住戶同意,才能生成新規約、修改舊規約。
規約的內容,除了依法要記載社區內專有、共有部分範圍外,法律沒有限制「什麼可以規定、什麼不行規定」。尤其是一些常見的問題,法律更是說「可以規定」,例如「禁止飼養寵物」、「違反義務的處理方式」、「共用部分(公共設施)該如何使用」。
而就像上面提到的判決,規約在一定程度內,也可以針對違規住戶採取處罰。但要注意的是,規約也算是一種契約,因此也要符合民法規定,不能「違背法律、善良風俗」,也不能「以損害他人為唯一目的」喔!
🎸住社區有大家一起凝聚向心力、共同努力的好處,但同時也因為住戶的關係比起其他住宅來的更緊密,時常產生不少糾紛。
要如何拿捏最適當的距離,除了日常生活上的禮貌與倫理外,法律上的規矩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由於契約與法規繁瑣,實務上也不少社區會向外部尋求法律顧問與協助,如果你的社區也有住戶、規約的相關問題,不妨找律師事先諮詢,才能避免後續處理更多麻煩。
管委會私劃停車位 在 舒翠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有關新英里發放問卷乙事,看到幾位像禿鷹般貪婪、噬血的造謡抹黑、真是覺得可笑!
新英里興建綜合行政大樓乙案是於三、四年前我、莊玉輝議員等六位議員與張文瑞里長提出與規劃、經過多次研討後(100.04.01第一次會議、100.05.03第二次會議、100.06.28第三次會議、)、與會的住戶代表、縣府官員和評審委員否決了此案、否決的原因如下:
1.戶政、地政、衞生等單位表達此地面積過小、不符其單位使用。
2.民眾質疑此地被四、五個大樓圍繞、進出道路不大、目前行車動線已飽和、再建行政單位(建地政、戶政、衞生、市場、里活動中心和停車位)、一天洽公與市場客人保守估計至少會有5百輛汽機車進出新英里、如此一來將造成更嚴重的交通問題。
3.多位住戶代表表達不希望在此蓋市場、因為會造成更多的環境衞生污染問題。
4.縣政府之評選委員認為週邊閒置之公有市場及私人市場過多、不適宜再規劃市場。
故因上述原因、此綜合行政大樓乙案被否決。
在去年選舉時、新英里住戶再次向我陳情希望能有更多的停車空間,103年10月亦與城鄉局(目前為都發局)研議地目變更與否之期程與經費、務求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滿足民眾的需求。
但因政黨輪替、幾乎所有一級主管全換新人、1/19和2/13我均與都發局與工務局討論研擬、如何符合民眾需求及達成目的(增加停車空間)的時間較快、機率較大。
然而在2/25及3/3、分別再次接獲社區主委與住戸陳情、因為住戶從報章雜誌上看到某位議員提出的規劃案而心急如焚、擔心再走回頭路、或規劃不符民眾需要求之建設、甚至有一主委表示:在3/3即當面告知某議員、但該議員完全不理會其訴求。因而要求本席與莊玉輝議員為民眾權益發聲。
因此在3/6我即向秦里長與都發局長表示、我與莊玉輝議員近日將舉辦公聽會並發放問卷、務使民眾需求獲得解決!
因此、本來準備4月初要發問卷調查,某大樓主委表示,該社區將在5月辦理區權人會議,於當時發放較方便管委會作業,所以、在前天5月11日至新英里發放問卷,沒有回收的時間與地點、是因為都是交給主委、請主委發和收。當初即是為免議員之間針鋒相對、或市府人員動輒得咎、所以、才與里長、主委們討論好、用問卷的方式、公民直接參與、避免有心人士借公眾之名不顧居民需求行個人私慾之實。
選舉到了、有些人就只會抹黑造謡!
真是夠了......簡直跟共產黨沒兩樣,把用來批鬥他人的時間拿來做點有益於公眾的正事吧!
民意代表必須實際了解民瘼並具備更專業之知識與分析能力!空有熱情、過於躁進、甚或自編自導自演、實非百姓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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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社區管委會私劃20幾個機車位,經有人向縣市政府工務局檢舉,已全數塗銷。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規約不得違反本條例及相關建築法規,依建築法第73條,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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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有一個關於社區臨時停車位問題想請教大家在我搬進來之後才聽說曾經在住戶大會上表決通過劃定臨時車位並且予以長期出租期中有一個臨時車位就剛好在我家車位 ... ... <看更多>
管委會私劃停車位 在 [其他] 汽車車位停機車-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事實經過:是這樣的 小弟家裡的大樓
地下室有汽車停車位,有獨立產權的,
不過長輩們,後來不想出租,就一直呈現空的狀態
車位99%的時間都是空的,偶爾有親戚來的時候會停一下
基本上就幾個小時之後就走了,也不會過夜
我就拿來停放我的機車,就一台,完全停在車格內
最近就被管委會靠腰,說社區規定裡面不准停機車
要我另外租機車位。
我是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因為我完全沒影響到其他人
而且通常我親戚來的時候,我的機車也不在地下室,騎去上班了
一個停車位大部分時間都空的 我卻不能用
問題:
為此我上網google了不少案例
也上營建署網站查了一下法規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
安全及衛生。
很明顯我完全沒影響到其他人 完全停在車格內
然後另一條
第十五條 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
更。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請問一下使用執照是甚麼意思? 這部分小弟沒有找到相關的資料
可能查得不夠多 還希望有大大能提點一下
所謂的規約的部分是指社區規約嗎?
想了解一下 這部分 我個人理解 是否正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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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30.1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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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ontSleep (27.246.30.18 臺灣), 08/13/2019 01: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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