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想請幾天婚假,結果竟然沒工作了 ...(#豬頭皮)
勞工婚假14天 在 Hiroshi的日文教學(弘の日本語教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日休假比一比!】
每逢周一上班時
是否會覺得Monday Blue Blue的呢?
Hiroshi以前在日商公司上班時
最期待的就是假日了
大家知道日本與台灣的休假有甚麼不同嗎?
在日本勞基法有明文規定的
只有特別休假與女性產假
在台灣任職滿半年,特休只有3天
但在日本卻高達10天!
其中隨著年資愈高,休假也會愈多
大致上年資15年內左右的勞工
在日本的特休都多過於台灣
女性產假差異就更大了
台灣產假預設是8周
但日本連同產前產後總共有14周哦!
看到這邊是不是很羨慕呢?
只是Hiroshi到最後
也沒有選擇到日本工作
雖說日本一樣是周休二日
一樣每天上班8小時
但除了特休和產假以外
其他的假期都由企業自行制定
所以在日本工作的人
如果對公司休假制度不滿的話
勞工就要自立自強
自己去和老闆說
但日本最可怕的是職場風氣
相較之下貞子、伽椰子根本是小菜一碟
日本企業文化真的,很.愛.加.班!
根據2016年日本政府的一項研究
將近1/4的日本公司
要求員工每月加班超過80小時以上
還沒有加班費!!!!!
如果不加班還會被同事、上司認為沒有事業心
所以日本總是有很多到了下班時間
還繼續待著不走的員工們
或是主管、同事還沒下班的狀況下
自己也不好意思先離開、囧
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
拜託大家工作還是一定要好好休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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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介紹各種關於休假和工作有關的詞彙
到了日本工作一定用的上
病假:病気休暇(びょうききゅうか)
特休:特別休暇(とくべつきゅうか)
有薪假:有給休暇(ゆうきゅうきゅうか)
婚假:結婚休暇(けっこんきゅうか)
喪假:忌引き休暇(きびききゅうか)
產假:産休(さんきゅう)
育嬰假:育児休暇(いくじきゅうか)
生理假:生理休暇(せいりきゅうか)
補休:代休(だいきゅう)
彈性放假:振替休日(ふりかえきゅうじつ)
過勞死:過労死(かろうし)
勞動基準法:労働基準法(ろうどうきじゅんほう)
休假動詞是「取る(とる)」
Ex:休暇を取る。
#大家有看今晚準時下班嗎
#不要懷疑日劇演的都是真的
#難怪日本一堆過勞死的員工
#這篇應該會讓很多想去日本工作的朋友們打消念頭
勞工婚假14天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請好請滿?我就是要休假!】
一名空姐因為請假日數多,1年只上了154天班,被航空公司認為蓄意曠職,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空姐不滿公司處置,因此提告,到底勞工可以請的假有哪些?請假要怎麼請呢?
🎸勞工有哪些假可以請?
勞工也是人,都會需要休息,有時候還會因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另外向公司請假,所以在相關勞動法令中,有規定勞工可以請假的事由和天數。
勞工依照個人生活規劃和情況,分別可以請特休假3天~30天、婚假8天、喪假3天~8天、病假、事假14天以及公假,其中病假又分為一般的病假和職災的公傷病假。(勞基法第38條、第43條、勞工請假規則第2~7條)
除此之外,基於照顧勞工,讓勞工可以兼顧工作和家庭,女性勞工因為生理日導致工作有困難,每個月可以請1天生理假,而從懷孕到生產期間可以請產檢假5天、產假8星期、安胎假,如果不幸流產,也可以請流產假休養5天~4星期。
孩子要出生時,父親可以請陪產假5天,孩子出生後,父母可以請育嬰假6個月~2年、哺乳假60分鐘,如果家人發生嚴重疾病或重大事故,需要勞工親自照顧,則可以請家庭照顧假7天。(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20條)
另外如果擔任企業工會的理、監事,還可以請公假處理工會事務,例如辦理會員教育訓練活動或集會。(工會法第36條)
🎸請假要怎麼請才對?
基本上勞工要在請假前,親自用口頭或書面和雇主說明請假事由和天數,除非遇到疾病或緊急事故,才可以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而且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
那用Line請假可以嗎?
現在通訊軟體發達,工作上靠Line來聯絡已經很平常,老闆可以在Line上丟工作過來,那員工在Line上丟請假通知剛剛好吧,不過有案例是勞工只以Line向雇主請病假,法院最後認定勞工曠職。
有判決認為既然法律有規定勞工請假程序,勞工沒照請假程序,就算有請假的正當理由,還是算曠職。(可參考最高法院97年度臺上字第13號判決)
勞動部也有函釋,請假手續還是要依公司規定,勞工不能只用Line告知一聲就當作請假了。(可參考勞動條3字第1040130742號函)
也就是說,其實重點並不是能不能用Line請假,而是勞工到底有沒有依公司工作規則完成請假程序,想用Line通知雇主要請假,當然可以,但就算用Line講了,雇主也已讀了,請假程序還是要跑完,例如填寫請假單或是登入公司請假系統,如果沒照公司的請假流程走,只用Line說要請假又沒上班,很可能被認定請假不合法當作曠職。(可參考臺中地院102年度勞訴字第110號判決)
🎸雇主可以說我請假太多要解雇我嗎?
請假如果都有照公司規定,而且都有准假,就不能說請假太多要解雇勞工,另外勞基法也有限制雇主不能在產假、職災休養期間內解僱勞工。(勞基法第13條)
但如果常遲到、無故請假與曠職,可以看出勞工根本沒有意願工作,或是明明可以工作,卻不好好做事,這些「能做而不做」、「能做而不願意做」的情形,雇主可以資遣勞工。(可參考勞基法第11條第5款、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82號判決、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688 號判決)
還有如果請假不合法,像前面提到沒照公司規定只用Line說要請假,請假的天數又多,變成連續曠職3天,或是一個月內曠職滿6天,雇主可以解僱勞工。(勞基法第12條第6款)
請假的理由有百百種,請假有時候甚至是必要的事,因為除了工作,人人還有不同的生活,但事關請假回來以後能不能保住飯碗,必須要謹慎一點,在請假以前先和公司確定怎麼請比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