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合理的規範 #依法行政要合情合理
有關台北市勞動局裁罰某銀行有關不給員工婚假,我真的有些傻眼,這也就是政府需要被監督,要建立成熟的公民社會原因之所在。
我讀法律也當律師,但我二十多年來最討厭「法匠」,因為太多法官或公務員只死守著法律,讓很多民眾受到傷害,所以我從政的初衷,就是希望百姓不要再因為不懂法律受到傷害,尤其是食古不化的官僚!
我22歲當律師,28歲當議員,前前後後從事義務法律服務共27年,就是每天在處理這類事務,有些民眾真的是違法該罰,有些是真的因為公務員不敢擔當,先罰了再說,讓民眾再去訴願就好,這也是我以前當議員幾乎每天跟市政府辯論的內容!
很多事情需要依法行政,但是依法行政還是有很多原則,這個案例就很明顯是那個員工故意利用婚假,想要從中得利,顯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銀行只給一次婚假,勞動局完全沒有考慮這種權力濫用的脫法行為,只憑勞基法就對銀行裁罰,就是「法匠」,不知變通、不查證也不考慮各種情節緣由,有如恐龍判決,是會傷害人民對於政府的信任!
法律是為人民存在的,不是被人利用得利或傷害他人的,依法行政當然重要,但是死守法規不知變通,才是真正的災難!
#很想念在服務處法律服務的日子
#很想念在菜市場公園裡服務的時光
#現在太忙啦
公務員婚假幾天 在 知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唐朝首將清明節列入國家法定假日(一)| 知史百家
歷史春秋網
自2008年起,清明節與端午節、中秋節一樣成為國家法定假日後,也成了一年中重要的「小長假」。清明節由來已久,中國古人歷來很重視清明節,那麼在古代清明節人們放假幾天?又是怎麼過的?
「漢官五日一假洗沐也」
漢代清明節尚未成為國家法定節假日
要說清明節,得先說古代中國的休假制度。
在古代中國,是沒有「星期天」概念的,但休息日一直存在。而且,中國古人享受休假的歷史還比較早,至遲在秦漢時期已有一套相對成熟的休假制度。不同的是,古代只能休息1天,而且叫法也不一樣,現在叫休假、放假,古時稱為「休沐」或「洗沐」。
古人為何把休假稱為休沐?一個「沐」字便透露出了端倪,是因定期讓現在叫公務員的公職人員回家洗頭洗澡、搞個人衛生需要而產生的。最先享受休沐制度的人群,應該是給皇家當差的一批「公務員」,即所謂「中官」,也叫「內臣」。中官給皇家當差,宮內又沒有為他專設洗澡的地方,所以只能定期、輪流回家「洗沐」。
休沐制度推廣開後,便形成了一種國家休假制度。唐人張守節撰《史記正義》中所謂「漢官五日一假洗沐也」,說的就是這麼回事情。除了「五天制」,漢代休沐還有「十天制」,即幹10天休1天。
但在漢代,好多有想法的「公務員」會主動放棄休假。如與漢哀帝劉欣有「斷袖之好」的董賢,當年就是一位中官(太子捨人)。每到休沐日,董賢都不「回家洗澡」,一心陪侍皇帝,贏得了劉欣的歡心。因為董賢長期不休假回家,劉欣竟然下令讓董賢將老婆帶到宮內住,方便夫妻相聚。
在漢代的休假制度中,除了休沐這樣的輪休,還有例假。例假更接近現代的法定節假日概念,從《漢書·薛宣傳》中透露出的信息看,漢代國家法定節假日很少,起初只有兩個,一是夏至,再是冬至,各放假5天。到東漢時增設「伏日」。
此時的清明節,並不是漢朝的國家法定節日。
唐玄宗李隆基把掃墓正式編入禮典
唐代首次將清明節列入國家法定假日
到了隋唐,休沐制度出現了很大變化,旬休成為一種制度,即工作9天,休息1天,休息日設在每月的十日、二十日、三十日,共3天。旬休是一種公休,不再輪流,除值班人員以外,大小官員全都「回家洗澡」。
此外,最大變化是節假日大大增多。正是在唐代,清明節與寒食節一道,首次被列入國家法定節假日,清明節放假了。
《大唐六典·尚書吏部》上有規定,唐代內外官員都有「假寧之節」:元正(旦)、冬至、寒食、清明、端午、七夕、中秋、夏至、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立冬……幾乎每逢節氣都要放假;還有婚假、喪假、探親家、拜掃假等等,比現代放假的機會多很多。
行文至此,要說一下清明節和寒食節。此兩節由於緊連一起,常被現代人誤以為是一個節日的不同叫法,其實很不同。冬至後第105天是寒食節,故又稱「百五節」;寒食節之後便到了清明節。
在民間傳說中,兩個節的起始源頭都是一樣的。據漢人桓譚《新論·離事》中的記載,寒食節本是山西風俗,時「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以此達到少生病的保健功效。桓譚認為此俗「為介子推故也」。介子推是晉國人,有恩於遭難時的晉文公。晉文公當了國君後曾放火燒山,希望逼出帶母親上山隱居的介子推,領取俸祿。哪知介子推寧死不仕,結果被燒死在一棵柳樹下。晉文公為此悔恨不已,此後每到放火燒山那日,宮中便禁止生火,以此紀念懷念介子推,慢慢形成了「寒食節」。寒食節後,晉文公又定下了祭祀介子推、為其掃墓的「清明節」,清明掃墓又成風俗。
此傳說可信與否暫且不說,不過介子推確有其人,《左傳》上便有記載,但名叫「介之推」,僅稱他是「隱而死」,並無晉文公放火燒山的情節。但不論怎麼說,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寒食節和清明節由來已久。
寒食節其實是一個「勵志節」。在隋唐之前,人們重寒食、輕清明。到李隆基(唐玄宗)做皇帝時,將清明節掃墓正式編入禮典,屬當時的「五禮」之一,清明節的地位因此得到抬升,清明假期與寒食節連在一起,成為當年繼元宵假期之後春天裡的「小長假」。
(二之一,待續)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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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婚假幾天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是勞動局同志勞工 抗議陳信瑜局長掀起恐同聲浪」
陳信瑜1月31日接任本局局長,然而她反同、反性平教育的立場是眾所皆知。
有些人問我為什麼缺乏性平意識不能擔任勞動局局長,勞動和性別有關聯嗎?
公家機關是非常科層分明的,像我們這些基層員工,都是依上級主管指示辦事。因此,主管的立場和態度,可以決定整個科室的風氣,更不用說身為一個局的首長的影響力了。
在我過去服務民眾的經驗裡,其實不乏和性別息息相關的勞資糾紛,或是公司違法案例。我至今仍常常接到民眾陳情雇主不給予女性勞工生理假,也經常有勞工因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而遭解雇的;還有性別氣質比較陰柔的男性,在公司裡遭到主管同事訕笑戲弄;更有跨性別者在職場上遭受刁難和霸凌。各種情形都有賴我們勞動地方主管機關協調及裁罰。
前幾天有位民眾打電話來表明她是位女同志,與伴侶交往多年,決定今年要在職場出櫃,向公司請婚假。她不確定公司環境是否友善,但她原以為如果真的遇到歧視情況,可以找我們勞動局作為她的後盾。但是當她得知陳信瑜上任的消息,讓她十分憂心,唯一的靠山是否會向反同資方靠攏?
其實不是只有一般勞工擔憂,身為在局裡工作的同志勞工和公務員也是戰戰兢兢,就在今天,我的同志同事告訴我,他們科室的資深前輩在辦公室裡說:「我看死同性戀不爽很久了」、「真希望新局長能修理這些不男不女的人!」這樣誇張的言論過去不曾出現在辦公室裡,新局長的上任卻讓反同者大放厥詞,我們開始擔心同事的異樣眼光,也害怕之後會有更多不友善的言行發生,更懷疑局長有無能力處理。
從進勞動局上班的那一天,我就一直配戴彩虹識別帶,希望能讓洽公的民眾感受到一點友善與溫暖。現在我想問陳局長,如果局裡都有人如此歧視性少數,我們要如何保護整個臺北市的勞工?作為臺北市政府的員工,我認為柯文哲市長應即刻更換勞動局長!